点军南栈华庭安置房小区综合文化广场小舞台工程项目(二次磋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点军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的委托,拟就点军南栈华庭安置房小区综合文化广场小舞台工程项目(二次磋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点军南栈华庭安置房小区综合文化广场小舞台工程项目(二次磋商)在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97号三峡企业总部基地北4号楼A座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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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CG22080852
2、项目名称:点军南栈华庭安置房小区综合文化广场小舞台工程项目(二次磋商)
3、项目预算:199856.23元
4、采购内容:本项目为点军南栈华庭安置房小区综合文化广场小舞台,其主要内容为对黄家棚村南栈华庭安置小区新建综合文化广场小舞台;(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45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6.3.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6.3.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6.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5拟派本工程现场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 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安全员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证明文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6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提供《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6.7供应商的施工类“专业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诚信等级为B级及以上[磋商截止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6.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供应商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发展大道97号三峡企业总部基地A区4号楼3楼)领取询价文件。
2.发放时间:2023年4月11日起至2023年4月18日17:30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休息)。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
1、截止时间:2023年4月24日15时00分
(北京时间,截止时间30分钟前开始接收响应文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地点: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发展大道97号三峡企业总部基地A区4号楼3楼)
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时间:2023年4月24日15时00分
2、磋商地点: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发展大道97号三峡企业总部基地A区4号楼3楼)
七、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宜昌点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官网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军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杨露露
联系电话:15071725298
联系地址:宜昌市点军区泰和世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97号三峡企业总部基地北4号楼A座3楼
联系人:成方林
联系电话:15871606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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