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点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采购询价公告
项目名称
|
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分局桥边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勘察服务
|
项目编号
|
/
|
采购单位
|
宜昌点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内容
|
采购内容:对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分局桥边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项目基坑、边坡支护勘察、地质钻孔、取样、试验、资料收集整理等阶段全过程勘察工作、后期服务(配合采购人通过地勘审查、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图纸审查以及设计、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补充勘察等)及补充勘察等工作,严格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规程提交勘察报告,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承担施工过程中相关验收及过程服务。
服务周期:通知勘察人进场后7日历天内向委托人提供初勘资料,确定详勘布孔图后15日历天内应向委托人提供详细勘察报告文件,本项目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勘察人完成设计、施工阶段的补充勘察和验收阶段的相关服务等后期服务为止。
|
资格要求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二、资格要求:
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报价须知
|
1、供应商可根据市场行情并结合要求和具体情况,进行自主报价。
2、本项目的报价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保证此项目达到国家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前提下,对本采购项目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单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成交必须严格执行。
3、报价单填写完毕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确认,并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后,连同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入袋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至点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40办公室,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递交并登记确认。
4、报价单如有修改,必须由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若报价单存在修改采购明细、缺少签字、代签字、未加盖公章、随意涂改、未按要求填写、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金额累加错误等情况,其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5、本项目工期要求:以甲方要求为准。
6、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9900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7、本次采购采用询价方式。采购人在符合资质要求、采购需求和响应询价文件的有效报价单位中,确定最低报价单位为中标人。
8、支付方式:完成后,以转账方式结算货款。
|
计价方式
|
包干价
|
发布公告的媒介和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宜昌点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网站公示
|
报价文件的递交
|
报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8时30分-9时30分。地点为:宜昌市点军区泰和世家综合办公楼三楼(宜昌点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40办公室。
|
采购单位
|
点盛项目管理公司
|
发布部门
|
点盛公司合同审计部
|
联系人
|
杨露露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15071725298
|
联系电话
|
/
|
2023年5月2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