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光小区污水管网整治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湖北欣盛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点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宜昌点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就红光小区污水管网整治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红光小区污水管网整治项目在湖北欣盛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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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ZB23121259
2、项目名称:红光小区污水管网整治项目
3、项目预算:595278.27元
4、采购内容:本工程为红光小区污水管网整治项目,其主要内容为排水管、检查井、化粪池、电力电缆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内容包括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市政工程等相关工程。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特殊资格条件:
5.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复印件)
5.2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磋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5.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5.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磋商单位,且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5.5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5.6供应商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补充说明:(1)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复印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5.7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应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复印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复印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磋商单位或其分公司。
5.8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提供《省外建筑业企业磋商信息登记表》截图)
5.9供应商的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信用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磋商截止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磋商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专项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专项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专项分值计为100分。]
5.10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5.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磋商。
5.1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供应商在制作磋商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供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否则评委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供应商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湖北欣盛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领取磋商文件。
2.发放时间:2023年5月16日起至2023年5月23日17:30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休息)。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
1、截止时间:2023年5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30分钟前开始接收响应文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地点:湖北欣盛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时间:2023年5月29日09时00分
2、磋商地点:湖北欣盛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昌市点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宜昌点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盼盼
联系电话:15672486909
联系地址:宜昌市点军区泰和世家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欣盛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芳
联系电话:13277230229
联系地址:宜昌市点军区泰和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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